今天看了二本書,美女封面的愛情小說”三百萬情婦”,和張國立的”17歲,爽”。
典型的愛情小說,暴力、辱罵、佔有欲強、有錢、帥、有權勢的男主角,在幾近變態的對待女主角之後,因為女主角的一哭而忍三上吊之後,突然發現女主角對他的重要,去挽回,然後個性365度大轉變,成為新好男人,女主角說什麼都好。
那就怪不得有些女人都相信花心或暴力男的承諾,也怪不得有些女人碰到感情問題只能哭哭鬧鬧或要死要活,以為男人就會回心轉意了。
然後再看張國立的書,男生從小只知道玩,瘋,沒有什麼規劃,只想罵髒話,然後和一堆男生混在一起玩玩玩,至於會對女生動心,只是生理使然,我再想,也許其實大部份的男生都是Gay,只是為證明自己不是,才去交女友結婚的。
總之,男女生的生活真的很不一樣,那麼多年了,羅曼史的小說,仍然讓我們相信男人會為我們改變的神話,所以電視都有很多藝人,訴說著我們聽了覺得是笨蛋傻瓜的故事。
然後聰明不想被哄被騙,去忍受不公平的女人,就會不想交男朋友了,因為我們真的知道男人不會因為什麼”愛”,就把個性365度大轉彎,變成妳想要的男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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