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次的草莓的青春圖騰,是寫她年少時的故事,有點瘋狂和迷亂,我想是那樣的從前,造就了現在強悍的她吧!
看這本書會讓我不由想起青春期的我也有的叛逆生活,那時的叛逆是單純的、朋友的,我們的生活只有朋友,只有玩樂和多愁善感。
我想起我也曾經和一群好友上課時翻牆到學校外玩、我也和一群好友蹺課跑到學校地下室抽煙喝酒裝太妹。
我也曾去冰宮或河堤外的溜冰場(那時溜冰場很風行)認識外面的男生或玩耍、我還認了個亁哥但他叫什麼名字我到現在都不知道。
我也曾經透過關係買安眠藥享受在上課時嗑藥的感覺,結果昏睡不醒被送回家,並沒有很酷的感覺,之後我們這一群就不在玩這玩意了。
那時紅茶店不多,我們泡的是麥當勞,在那裡發生很多故事,有時誰喜歡男生、有時誰喜歡女生,那時唸的是女校,喜歡女生比較多,都是學姐,學姐都是T很帥很有型,雖然沒有同一派,但對我都還不差。
我可能長得可愛,有些學姐似乎暗中罩著我,不然以我這樣沒靠山不混幫派,又四處亂闖亂玩的白目小孩,怕要得罪一些看不慣我的人來揍我了。(那時流行被看不爽就被揍的文化)
那時每天都和一堆好友寫信,愛恨情愁,都在這些字裡行間,放了學寫信,上了課玩樂,生活裡只有同學、學校、好友、喜歡的人,很單純也很複雜的情懷。
看完草莓的書,我想到我也有過年少輕狂,什麼都不在乎的歲月,好久了,那個活到不顧未來會如何的感覺,很棒!
比起現在安穩的上下班、平靜如水的情感、縮小的生活圈,真得有恍如隔世的感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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