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之前不讓某主管知道我工作負責的某件項目,我心想他是主管,經由一些文件也能看到皮毛,基於是主管,因為一些機緣巧合,就放給他看了,並告知上層這位主管已可看到這個項目的內容了。

現在才發現我真是大錯特錯,應該KEEP住這塊讓他沒權限看才對,我太笨了

我現在才了解:是我放棄自己的權力,那是公司保障默許我的獨立權限我真的不聰明耶!還自以為尊重主管

對工作對感情,我都太容易放手,自以為是的尊重別人,卻沒仔細考量全盤性,既然發生了,不知道還有沒有補救的機會,但我現在就要學習改變~


爭取和維護自己所有,不輕易放手!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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